教宗谈婚姻无效案:寻求真相者的痛苦与希望向我们提出质问
(梵蒂冈新闻网)在圣座罗马圣轮法院开启司法年之际,教宗方济各于元月31日在梵蒂冈宗座大楼克莱孟厅接见了法院成员。教宗强调在诉请婚姻无效的案件中,程序务必更快速、更简单,以免由于「司法判决的延宕」导致「疑惑的乌云长期重压在那些等待厘清自身状况的信友心中」。
简易程序不对真理和正义有偏见
教宗方济各指出,诚如本笃十六世教宗2006年对圣轮法院的嘱咐,宣判婚姻无效的程序目的不是要「无谓地让信友的生活变得复杂,或者加剧其纷争,却只是为真理服务」。保禄六世教宗也澄清过这个概念。他于1975年颁布《婚姻案件》(Causas matrimoniales)手谕加以改革,并阐明其宗旨是让婚姻案件的处理「更简易,从而增加其牧灵性,同时不对真理和正义的标准有偏见」。
教宗方济各解释道,很多信友试图厘清自身的状况,因为这关乎「他们圆满参与圣事生活的机会」,这些信友的「痛苦和希望对我们发出质问」。「对于很多婚姻不幸福的人来说,核实婚姻的有效性是个机会,而这些人应当得到帮助,好能尽量以最简便的方式走这条路」。
教区主教的职责
适逢对于婚姻无效程序改革的十周年,教宗谈论了《主耶稣温和的审判者》(Mitis Iudex Dominus Iesus)和《温良与慈悲的耶稣》(Mitis et Misericors Iesus)这两道手谕,以及改革的精神。教宗表明,相关规则的修订是2014年世界主教会议提出的请求。
教宗重申,教区主教位于「改革的中心」。教区主教必须「在教区内实行正义」,予以保障和监督,同时在婚姻明显无效时,教区主教是有决策权的审判者,因此有机会走「简易程序」。
家庭反映出天主圣叁的爱的共融
教宗最后表明,「家庭鲜活地反映出天主圣叁这个爱的共融」,因此「程序中的每个要角都要怀着虔敬之心接近夫妻和家庭的现况」。
「在婚姻中结合的夫妇领受了不可拆散的恩典。此目标既不是靠他们的努力达成的,也不对他们的自由施加限制,却是天主的许诺。因着天主的忠信,人类才有可能保持忠贞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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